岁末年初,和亲朋好友小酌两杯互诉衷肠,本是件开心事。但是,小酌即可,切勿贪杯! 近日,崇仁公安就快速查处一起酒后寻衅滋事案,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朱某某(男,26岁,江西崇仁县人)。 2020年1月15日凌晨3时许,崇仁县公安局巴山派出所接接到报警称,一名中年妇女骑电动车路过巴山镇青年路工商银行门口时,被一名醉酒男子无故拦下,并强制要求该妇女骑电动车送其去巴山镇江重圆盘。在未得到满意答复后,该名醉酒男子扯住该妇女的围巾,将其扑倒在地并实施殴打。接到报警后,民警立即赶往现场。 经询问得知,被打妇女叫欧阳某某(女,57岁,江西崇仁县人),而该名醉酒的打人男子已离开现场。随后,民警在事发点附近进行仔细寻找,最终在巴山镇胜利路找到该名醉酒男子,当即将其传唤至巴山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接受调查。在传唤过程中,该名男子拒不配合,并撕打民警及欧阳某某的家属,随后民警将其控制并带走。 经查,该醉酒男子朱某某于2020年1月14日晚上和朋友喝酒至15日凌晨,在醉酒的状态下在崇仁县城闲逛,恰巧遇到欧阳某某骑电动车经过,随即上前提出无理要求,在没有得到答复的情况下随意殴打欧阳某某,且在民警传唤其时依然趁着酒性殴打接警民警及欧阳某某家属。违法嫌疑人朱某某醒酒后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愧疚,并对殴打欧阳某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。 目前, 违法行为人朱某某 涉嫌寻衅滋事和殴打他人, 被崇仁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 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。 |
凌晨3点!抚州街头女子突遭陌生男人殴打
作者: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:2020-01-21 15:03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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